2019-01-0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可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实施标准,二是车辆范围,三是实施时间,四是达到“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网上查询信息。此次实施“国六标准”的适用车型为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类、M2类、N1类车辆。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关于在用非“国六标准”车辆是否被限制不予上路行驶问题,只针对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需符合“国六标准”,我省行政区域内在用的车辆不作规定。换言之,新措施对省内在用非“国六标准”车辆无影响。
而近期考虑选购轻型汽车的市民,则可能会纠结目前市场上符合“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车型车款有哪些、选择性多不多等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8年12月6日,共有50家企业790个车型进行“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国内生产企业39家,580个车型,国外生产企业11家,210个车型。随着市场份额的急剧增加,各大车企会有更多符合“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上市供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此外,对于我省非“国六标准”库存车处理是否留出足够的“缓冲时间”这一问题,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项工作今年年初启动后,环保部门曾多次征求业内人士意见,充分考虑了车商销售市场非“国六标准”库存车处理问题,以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相关措施;且从印发至实施预留6个月的过渡期,足够汽车销售企业逐步处理库存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
本文转自海南日报,以上观点仅供大家参考交流,更多物流资讯请关注【e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