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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受损索赔“难”,保价却不保“赔”

2019-08-28

据媒体报道,北京的钟先生通过顺丰邮寄了一台价值98万元的医疗设备到南宁。钟先生特意选择了2万元的保价,保价费100元,比快递费本身还贵。 

  

结果,运输途中发生了磕碰,包装破损,外壳变形,如果修复,需要1万多元。钟先生本以为2万元的保价额度完全可以支付这部分维修费用,没想到在钟先生提供了设备的发票以及维修的单据后,顺丰方面表示,可以赔,但是只能赔250元。

 

花了额外的费用进行保价,但是一旦需要赔偿,却不按保价的额度来,或干脆只退保价费,快递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e查阅各家快递公司的保价赔偿规定后发现大多数条款内容大体一致,即货物全部灭失时,按不超过保价声明的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时,按损失比例和保价金额、声明的价值与消费者协商赔偿。这与消费者普遍认为的“保价多少就赔付多少”存在差异。

 

目前,我国针对“快递保价”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

 

其中,《邮政法》规定最为明确,其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大部分快递企业都是以此为标准制定的相关保价协议。

 

这让很多消费者认为企业的赔付不明确,是“霸王条款”,其实这些条款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设置的,但很多实际案例中,消费者的权益确实受损

 

e椰城认为这无数的保价索赔纠纷反映出,在当前快递物流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行业的发展速度。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尽快制定出一套具体的能在全行业通行的收费标准和赔偿标准,以便更好地解决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矛盾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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