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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行业政策法规汇总

2015-02-05

         供应链管理行业作为在物流及第三方物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服务行业,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该行业的政策法规。而作为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的物流行业,则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主要有:
  
        (1)2007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优先发展运输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同时还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2)深圳市政府 2007 年第 1 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扶持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包括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形成以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产业群。

   (3)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了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并指出要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的一体化运作。鼓励生产企业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库存,加速周转。

  (4)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深圳等 20 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 20 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5)2009 年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全方位提升银行业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水平,多渠道拓展服务外包企业直接融资途经。

  (6)2011 年 8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38 号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强组织协调等九项举措。

 (7)2011 年 11 月 18 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未来 5 年内,深圳市物流业增加值将会达到 1500 亿元,初步实现“一高、两市、三中心”的战略定位,即把高端物流业打造成为现代物流业主导业态,基本建成具有产业支撑功能和民生服务功能的全国优秀物流服务都市、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亚太地区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以及与香港共同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深圳还将按照货运服务、生产服务、商贸服务以及民生服务要求,加快重要物流节点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拓展物流增值业务,强化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现代物流业高端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