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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中小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2-06


    根据商务部《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的要求,我厅省将组织开展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澄迈县、屯昌等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的市县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要求,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市(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二、请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展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本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荐本市县1-2家园区、企业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示范企业申报表、申报书,详情见附件2、3)请准备一式三份与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一,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我本厅(商贸流通处)。

  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65365086

  传真:65335988

  邮箱:13698986111@139.com

附件1.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pdf

附件2.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pdf

  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