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
根据商务部《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的要求,我厅省将组织开展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澄迈县、屯昌等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的市县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要求,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市(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二、请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展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本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荐本市县1-2家园区、企业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示范企业申报表、申报书,详情见附件2、3)请准备一式三份与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一,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我本厅(商贸流通处)。
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65365086
传真:65335988
邮箱:13698986111@139.com
附件1.关于请协助提供部分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函pdf
附件2.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pdf
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