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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车辆尾板质量不算入总质量,禁止以超载进行处罚

2020-01-13

物流运输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受到设备、场地、人力等限制,导致装卸效率过慢,甚至无法正常装卸。而尾板的兴起与应用,极大提高了装卸速度,即使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快速、有效、安全的装卸。

 

虽然在香港、广东、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区,加装尾板是很普遍正常的现象,但关于国内货车尾板加装的合法性一直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尤其是加装尾板后,对于本身总质量就不高的货车来说,更是降低了其装载重量。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文明确了,尾板重量不计入车辆总质量和整备质量,并且在治超执法中,需扣除尾板重量,再计算车货重量。

19号,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通知》)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重点规范车用起重尾板的监管规范及检验要求。

 

《通知》明确表示,对在用车加装尾板符合规定的,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各地区执法、监管部门在联合治超执法中,对扣除尾板质量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禁止以超载进行处罚。

另外,《通知》对尾板生产企业提出监管要求,要求生产销售的尾板应符合《车用起重尾板》(QC/T 699)规定,并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自2020210日起,对于新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安装或者选择尾板的车型,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但应在《公告》参数其他栏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注明尾板质量。

对于已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加装尾板,规定由尾板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负责安装。并且在安装的尾板规格上是有所限制,尾板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不超过300mm

e点评:此次新政策的发布,将对于尾板行业产生重要影响,让车辆与尾板可以更好的相融合。车辆再也不需要浪费自身重量,去安装尾板,增加了实际载货量。尤其对于曾经想安装,但碍于重量问题的用户来说,绝对称得上利好消息。将进一步推进货运行业向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率方向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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